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
:::

108助學計畫申請審核結果公告

分享到Facebook   分享到google+   分享到twitter   分享到微博

108年度助學計畫申請期間已於107年11月15日截止,審核結果已於108年1月2日函文各申請學校申請結果,惠請各校老師查收,或自行登錄學校專區查詢,第一階段通過者狀態顯示為待配對或扶助中,第二階段通過者狀態顯示為申請中。

第一階段通過者,助學金將於108年1月28日發放,第二階段通過者助學金將於108年7月28日發放,按時配合相關行政事項者,助學金將發放至小太陽國三/高三/專五畢業當月(6月)。

下列需要學校承辦老師協助之行政事項,關乎受助學生權益,惠請承辦老師查閱,謝謝!

一、助學金(每月記錄1次,參考表6學習生活心得暨助學金領用紀錄表)
(1)學生每月支用助學金時,請確認用途後,於下個月5日前登載於本會網站(首頁/學校專區/網站管理系統/學生資料/助學金領用),以協助本會瞭解助學金使用狀況。
(2)助學金之用途為:學雜費、書籍費、營養午餐費、課輔費、戶外教學/活動費用、交通費、其他教育費用及生活必須費用等8項。若遇無法分類之用途,請與本會討論。
(3)無論當月學生是否支用,領用金額皆為國中1000元、高中2000元,若有剩餘款項,需勾選「預留用途」。
(4)若連續3個月未登錄領用紀錄,本會將依規定予以結案,終止補助。

二、學習心得(每月1篇,參考表6學習生活心得暨助學金領用紀錄表)
(1)學生每月需撰寫1份學習心得,由老師於當月15日前以電子檔(WORD檔、JPEG圖檔、PDF檔)上傳至本會網站(首頁/學校專區/網站管理系統/學生資料/學習心得)。
(2)請務必使用本會「表6學習生活心得暨助學金領用紀錄表」撰寫之。
(3)若累計3次未繳交學習心得,本會將依規定予以結案,終止補助。

三、志工服務(每半年6小時,參考表7志工時數記錄表)
(1)由學校安排校內外志工服務活動,並將學生服務時數紀錄登載於本會網站(首頁/學校專區/網站管理系統/學生資料/志工時數記錄)。
(2)每半年需達6小時以上,基金會分別於6月及12月進行檢查。
(3)本項半年統計未達6小時,每年統計未達12小時者,本會將依規定予以結案,終止補助。

四、關懷學生成長(每半年1次,參考表8學生關懷記錄表)
(1)由學校輔導人員(導師/承辦人員/輔導教師)協助關懷學生身心狀況,並將關懷內容登載於本會網站(首頁/學校專區/網站管理系統/學生資料/學生關懷記錄)。
(2)關懷紀錄請多加敘述內容,以利基金會瞭解及關心同學近況。

五、結案(表9結案通知表)
(一)學校主動提出終止補助標準:
(1)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改善或已申請其他經濟補助足以支用者。
(2)學生自願放棄本會補助者。
(3)學生未依規定領用助學金、未繳(遲繳)心得或無意願從事志工服務者。
(4)學生其他事由經學校評估應終止補助者。
若因上述情形欲終止補助,請於當月20日前以結案通知表通知本會,自次月起終止補助。

(二)本會終止補助標準:
(1)因畢業或已無補助需求者。
(2)無法按時完成應配合事項者(助學金、學習心得、志工服務、關懷記錄)。
(3)學生表現未符合本會精神者。
(4)學生其他事由經本會評估應終止補助者。

六、學校、學生資料維護
(1)請將學校承辦人員的聯絡方式(電話、傳真、E-MAIL)、學校基本資訊登載於本會網站(首頁/學校專區/助學管理/學校資料維護)中並定期更新。
(2)為關心學生學習生活、升學狀況,本會將不定期聯繫學生或家長,惠請老師於本會網站(首頁/學校專區/助學管理/個案資料管理)更新學生聯絡方式(學生手機、住家電話、住家地址),以利本會追蹤學生概況。
(3)學生若有轉學、休學等異動,請與本會聯繫,以協助了解學生的生活概況、助學金轉銜及日後相關權益。